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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如何理解?
释义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具有两方面要素,须同时满足这两方面要素才能构成法定判离的情形:
1、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期限满两年。
(二)分居的构成要素:
a.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废止,双方完全分开生活;
b.主观上一方或双方具有分居的意愿。
注意:双方分屋不分房不构成分居,一方或双方因工作或其他客观原因分居两地亦不构成法定判离意义上的分居。
实践中,双方可以签署分居协议并实际履行,以证明分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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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9 20: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