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❶“立法解释”、“行政解释”的对称。“正式解释”的一种。国家司法机关对如何适用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或在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事项时所作的解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运用法律所作的解释,对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具有普遍约束力;如果只是对一般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时所作的解释,则只对该案件有效。除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解释外,其他各级法院的解释对其他法院均无约束力。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司法解释一律无效。 ❷旧时司法官或司法机关对于法律所作出的解释。 |